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基准工业设计沈阳分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龚玟宾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bmid@benchmark-id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807495700
      13808412765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5507563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沈阳医疗器械外观设计,追求品质,服务

2024-03-28 10:00:01 6393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,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。许多国家,包括中国和美国,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2 条第1款规定:“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。”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,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,外观设计是指“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”。

被浏览过 5507563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基准工业设计沈阳分公司(ID:11488886) 技术支持:胡俊芝

8

回到顶部